主题:七旬色魔用零花钱为诱饵强女千多名幼女被判无期 作者:zjzk521 时间:2010-02-28 03:12 |
重庆一七旬“色魔”陈朝友以给几元零花钱为诱饵,先后将6名未满14周岁的幼女强女千。26日上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强女千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陈朝友因犯强女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70岁的陈朝友是重庆市丰都县农民,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期间,陈朝友先后12次以给1元至10元不等的零花钱为诱饵,将万明明、秦雨、万铭(化名)等6名未满14周岁的幼女强女千。其中数名被害人为留守儿童,其父母均在外地打工,跟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生活。 法院认为,陈朝友以给予钱财为诱饵,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多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女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1楼:axp2009(2010-02-28 03:16) |
我觉得中国的法律有问题,这么惨无人道的事居然只是无期,是幼女也 |
2楼:嗨歌、唱离别(2010-04-25 23:18) |
立刻枪决的! |
3楼:神兽:草泥马(2010-04-25 23:32) |
现在本身就是个狼多肉少的时代,不过70岁的人了无期也活不了几年了。 |
4楼:风月舞(2010-04-28 21:27) |
都已经是狼多肉少了 那几个都快入土了 还要干掉几个 ··· |
5楼:hfd5506124(2010-04-29 01:27) |
我操 。 这家伙太猥琐了 胆子可真大 |
6楼:xly2371315(2010-06-06 10:13) |
法律啊法律~ |
7楼:无奈了(2010-06-06 13:20) |
进去监狱可就。。呵呵 |
8楼:挚爱H、R(2010-06-06 14:56) |
这个社会无救啦 |